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公司公告公司公告

关于清明节期间调整公司保证金收取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5-04-01 20:35 来源:中金岭南期货 作者:结算岗 点击: 0

 

尊敬的客户:

2015清明节临近,根据各交易所相关公告,4月5日至6日休市,4月3日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4月7日各交易所夜盘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做好假期风险控制,我司将清明节期间保证金收取标准做如下调整:

1上期所、郑商所、中金所维持原交易保证金水平。

2、42结算时起,大商所棕榈油和铁矿石公司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2%,其他品种维持原有标准不变。

347日恢复交易后,大商所棕榈油和铁矿石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4、上述如遇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与现行规定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

请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深圳金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15330日  星期五

 

 

相关文章:

联系电话:

0755-83472566

服务时间(交易日):

8:30-11:30

13:00-17:00

微信客服号

金汇财富APP

易星手机APP

微信公众号

手机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