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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期货标准合约

时间:2015-01-29 09:46 来源:中金岭南期货 作者:admin 点击: 0
交易品种铅 (PB)
交易单位5吨/手
报价单位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动价位5元/吨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4%
合约交割月份1~12月
交易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
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
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交割品级标准品:铅锭,符合国标GB/T 469-2005 Pb99.994规定,其中铅含量不小于99.994%。
交割地点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最低交易保证金合约价值的5%
最小交割单位25吨
交割方式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PB
上市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


铅期货标准合约附件

一、交割单位

    铅标准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5吨,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25吨,交割必须以每一个仓单的整数倍交割。

二、质量规定

1、用于本合约实物交割的铅锭,必须符合国标GB/T 469-2005 Pb99.994规定,其中铅含量不小于99.994%。

2、外型及块重。交割的铅应为锭,国产铅的每锭重量为48kg±3kg、42kg±2kg、40kg±2kg、24kg±1kg。

3、每一仓单的溢短不超过±2%,磅差不超过±0.1%。

4、每一交割单位的铅锭,必须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同一包装数量(捆重近似)的商品组成。

5、每一仓单的铅锭,必须是本所批准的注册品牌,须附有质量证明书。

6、仓单须由本所指定交割仓库按规定验收合格后出具。

三、交易所认可的生产企业和注册品牌

    用于实物交割的铅锭,必须是交易所注册的品牌。具体的注册品牌和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四、指定交割仓库

    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异地交割仓库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规定并公告。

联系电话:

0755-83472566

服务时间(交易日):

8:30-11:30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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