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投资者教育 > 合约文本 > 上期所上期所

铝期货标准合约

时间:2015-01-29 09:48 来源:中金岭南期货 作者:admin 点击: 0

交易品种

铝  (AL)

交易单位

5/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

最小变动价位

5/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3%

交割月份

112

交易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

最后交易日

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

交割日期

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交割品级

标准品:铝锭,符合国标GB/T1196-2008AL99.70规定,其中铝含量不低于99.70%

替代品:1、铝锭,符合国标GB/T1196-2008 AL99.85AL99.90规定。2、铝锭,符合P1020A标准。

交割地点

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最低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5%

交易手续费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含风险准备金)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

AL

上市交易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


铝期货标准合约附件


一、交割单位

    铝标准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5吨,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25吨,交割必须以每一仓单的整数倍交割。

二、质量规定

(1)用于本合约实物交割的铝,其铝含量、杂质含量和其他各项规定必须符合国标GB/T1196-2008 AL99.70的规定。

(2)形状及重量。交割的铝应为锭,国产铝每锭重量为15KG±2KG或20KG±2KG,进口铝每锭重量在12KG到26KG之间。

(3)每张仓单的溢短不超过±2%,磅差不超过±0.1%。

(4)每一仓单的铝,必须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同一包装数量(捆重近似)的商品组成。

(5)每一仓单的铝,必须是本所批准的注册品牌,须附有质量证明书。

(6)仓单须由本所指定交割仓库按规定验收合格后出具。

三、交易所认可的生产企业和注册品牌

    用于实物交割的铝,必须是交易所注册的品牌。具体的注册品牌和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四、指定交割仓库

    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异地交割仓库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规定并公告。

联系电话:

0755-83472566

服务时间(交易日):

8:30-11:30

13:00-17:00

微信客服号

金汇财富APP

易星手机APP

微信公众号

手机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