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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期间调整保证金收取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5-02-12 09:33 来源:中金岭南期货 作者:结算岗 点击: 0

尊敬的客户:

春节临近,根据交易所节假日休市安排的相关公告,2015年2月17日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218日至2月24日为节假日休市。2月25日所有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8:55-9:00,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216结算时起,各交易所期货合约涨跌停板调整情况如下:

上期所,白银、橡胶、铜调整为8%,黄金、石油沥青燃料油、线材、锌调整为7%,其他6%大商所,鲜鸡蛋、细木工板、纤维板维持不变,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调整为7%其他6%郑商所,除甲醇调整为7%外,其他6%。

为有效防范长假风险,我司将春节期间保证金收取标准调整具体如下:

    1、2月13日结算时调整:

上期所: 黄金、白银、铜、橡胶调整为17%,其他15%;

    大商所: 细木工板和纤维板维持23%,豆一、豆二、玉米、玉米淀粉、豆粕、豆油调整为14%,其他15%;

    郑商所: 甲醇调整为16%,其他15%。

2、2月25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大商所为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除螺纹钢、热轧卷板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5%外,其他品种涨跌幅度限制和保证金收取标准恢复至原有水平。

上述中,如遇保证金收取与现行规定的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

请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祝春节愉快!

                                    深圳金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15年021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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