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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国庆节期间调整保证金收取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5-09-25 15:32 来源:中金岭南期货 作者:结算岗 点击: 0

尊敬的客户:

国庆节临近,根据交易所节假日休市安排的相关公告,2015年9月30日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10月1日至10月7日为节假日休市。10月8日所有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8:55-9:00,10月8日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自9月29日(星期二)结算时起,各交易所期货合约涨跌停板调整情况如下:

上期所,白银、铜、橡胶调整为8%,铝、铅、锡调整为6%,其他7%;大商所,鲜鸡蛋、细木工板、纤维板维持不变,铁矿石调整为7%,其他6%;郑商所,所有品种均调整为6%。

为有效防范长假风险,我司将国庆节期间保证金收取标准调整具体如下:

    1、9月28日(星期一)结算时调整:

上期所,线材和燃料油1601合约及以后新上市合约维持23%;白银、黄金、铜、镍、橡胶、石油沥青调整为16%;其他14%。

    大商所,细木工板和纤维板维持23%;铁矿石调整为14%;其他13%。

    郑商所,甲醇调整为15%,其他13%。

2、10月8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大商所为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除镍、石油沥青公司保证金收取标准调整为12%,其他品种保证金收取标准恢复至原有水平。

上述中,如遇保证金收取与现行规定的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

请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深圳金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15年09月2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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