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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601期货合约交割月持仓整数倍调整的通知

时间:2015-12-22 16:31 来源:中金岭南期货 作者:客户部发布 点击: 0

关于1601期货合约交割月持仓整数倍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本月最后交易日为12月31日,如有1601合约持仓,应符合各交易所交割月份持仓整数倍规定。

上期所整数倍基数:铜、铝、锌、铅为5手;螺纹、线材、热轧卷板为30手;黄金为3手;白银,锡为2手;镍为6手。

郑交所、大商所自然人客户不得持有1601合约进入交割月。

请您在12月31日15:00收盘前做好相应的仓位调整,非整数倍持仓将被交易所强平,盈利将被交易所没收,亏损由客户承担,故公司将按交易所要求对违规持仓进行处理。

特此告知,谢谢配合!

    如有疑问,请致电0755-83472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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