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大商所发〔2018〕310号】通知,自2018年8月28日(星期二)结算时起,焦炭、焦煤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铁矿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
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8月28日(星期二)结算时起,我公司焦炭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调整为14%;焦煤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调整为13%;铁矿石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调整为12%。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深圳金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