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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中秋节期间调整保证金收取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9-09-10 20:18 来源:中金岭南期货 作者:风控岗 点击: 0

尊敬的客户:

中秋节临近,根据交易所节假日休市安排的相关公告,2019年912日(星期)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913(星期五)915(星期日)休市,9月16日(星期一)各期货交易所照常开市,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912(星期四)起,各交易所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情况如下:上期所黄金5%,白银、锡为6%,镍为8%;大商所玉米淀粉、聚乙烯6%,铁矿石为8%。

为有效防范节假日风险,我公司将于911日(星期)结算时起调整中秋节期间的保证金收取标准,具体如下:

1.上期所,黄金调为10%,白银调为11%,锡调为13%,镍调为14%,其他不变;

2.大商所,玉米淀粉、聚乙烯调为12%,铁矿石调为14%,其他不变;

3.能源中心、郑商所、中金所维持不变。

916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未出现异常情况,当日结算时起大商所各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上期所各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标准及涨跌停板幅度保持调整后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深圳金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19年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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