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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期货术语

时间:2021-04-07 13:57 来源:中金岭南期货 作者:客服部门 点击: 0

【期货市场】:广义上的期货市场包括期货交易所、结算所或结算公司、经纪公司和期货交易员;狭义上的期货市场仅指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所是买卖期货合约的场所,是期货市场的核心。比较成熟的期货市场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一种完全竞争的市场,是经济学中最理想的市场形式。所以期货市场被认为是一种较高级的市场组织形式,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期货市场是交易双方达成协议或成交后,不立即交割,而是在未来的一定时间内进行交割的场所。

【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所是为期货交易提供场所、设施、服务和交易规则的非盈利机构。交易所一般采用会员制。交易所的入会条件是很严格的,各交易所都有具体规定。首先要向交易所提出入会申请,由交易所调查申请者的财务的资信状况,通过考核,符合条件的经理事会批准方可入会。交易所的会员席位一般可以转让。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下设董事会或理事会,一般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聘任交易所总裁,负责交易所的日常行政和管理工作。

【期货经纪公司】:期货经纪公司(或称经纪所)是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 ,并提供有关期货交易服务的企业法人。在代理客户期货交易时,收取一定的佣金。作为期货交易活动的中介组织,在期货市场构成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方面它是交易所与众多交易者之间的桥梁,拓宽和完善交易所的服务功能; 另一方面,它为交易者从事交易活动向交易所提供财力保证。期货经纪公司内部机构设置一般有结算部、按金部、信贷部、落盘部、信息部、现货交收部、研究部等。一个规范化的经纪公司应具备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遵守国家法规和政策,服从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恪守职业道德,维护行业整体利益,严格区分自营和代理业务,严格客户管理,经纪人员素质高等条件。

【期货交易者】:根据参与期货期交易的目的划分。基本上分为两种人:即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

 1)套期保值者。这种人从事期货交易的目的是利用期货市场进行保值交易,以减少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确保生产和经营的正常利润。做这种套期保值的人一般是生产经营者、贸易者、实用户等。

 2)投机者或称风险投资者。投机者参加期货交易的目的与套期保值者相反,它们是愿意承担价格波动的风险。其目的是希望以少量的资金来博取较多的利润。期货交易所的投机方式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多种多样,其做法远比套期保值复杂的多。在期货市场上,如果没有投机者参与,其回避风险和发现价格两大功能就不能实现。投机者参加交易可增加市场的流动性,起到"润滑剂"的作用。

【期货交易】:期货交易是在现货交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通过在期货交易所买卖标准化的期货合约而进行的一种有组织的交易形式。 在期货市场中,大部分企业买卖的期货合约的目的是为了规避现货价格波动的风险,而大部分投资者则是为了博取价格波动的差额。因此很少有人愿意参与商品的实物交割,在到期前都以对冲的形式了结。对冲的意思是说买进期货合约的人,在合约到期前会将期货合约卖掉;而卖出期货合约的人,在合约到期前会买进期货合约来平仓。这种先买后卖或先卖后买的活动都是允许的。

【期货合约】: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根据合约标的物的不同,期货合约分为商品期货合约和金融期货合约。商品期货合约的标的物包括农产品、工业品、能源和其他商品及其相关指数产品;金融期货合约的标的物包括有价证券、利率、汇率等金融产品及其相关指数产品。

【上市品种】:指期货合约交易的标的物,如合约所代表的玉米、铜、石油等。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适合做期货交易,在众多的实物商品中,一般而言只有具备下列属性的商品才能作为期货合约的上市品种:一是价格波动大。二是供需量大。三是易于分级和标准化。四是易于储存、运输。根据交易品种,期货交易可分为两大类: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以实物商品,如玉米、小麦、铜、铝等作为期货品种的属商品期货。以金融产品,如汇率、利率、股票指数等作为期货品种的属于金融期货。金融期货品种一般不存在质量问题,交割也大都采用差价结算的现金交割方式。我国上市品种主要有铜、铝、大豆、小麦和天然橡胶。

【商品期货】:商品期货是标的物为实物商品的一种期货合约,是关于买卖双方在未来某个约定的日期以签约时约定的价格买卖某一数量的实物商品的标准化协议。商品期货交易,是在期货交易所内买卖特定商品的标准化合同的交易方式。

【金融期货】:指以金融工具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金融期货作为期货交易中的一种,具有期货交易的一般特点,但与商品期货相比较,其合约标的物不是实物商品,而是传统的金融商品,如证券、货币、汇率、利率等。

【期货期权】:期货期权是对期货合约买卖权的交易,包括商品期货期权和金融期货期权。一般所说的期权通常是指现货期权,而期货期权则是指“期货合约的期权”,期货期权合约表示在期权到期日或之前,以协议价格购买或卖出一定数量的特定商品或资产的期货合同。期货期权的基础是商品期货合同,期货期权合同实施时要求交易的不是期货合同所代表的商品,而是期货合同本身。如果执行的是一份期货看涨期权,持有者将获得该期货合约的多头头寸外加一笔数额等于当前期货结算价格减去执行价格的现金。

【权利金】:权利金就是期货期权的价格,是期货期权的买方为获取期权合约所赋予的权利而必须支付给卖方的费用,又称为权价、期权费、保险费。对卖方来说,它是卖出期货期权的报酬,也就是期货期权的成交价。期权权利金对于期货期权的买方来说,是其买入期权可能遭受损失的最高限度。对于卖方而言,卖出期货期权立即可以获得一笔权利金收入,而不必马上进行期货合约的交割。当然,它同时使卖方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即无论期货市场的价格如何变动,卖方都必须做好履约的准备。与期货交易相同,在期权交易中,期权权利金即期权成交价格是期权合约中惟一能在交易所内讨价还价的要素,.其他合约要素均已标准化。权利金的最终确定,也必须经过期权买卖双方的经纪人在交易所大厅通过公开竞价才能形成。

【开仓】:在期货交易中通常有两种操作方式,一种是看涨行情做多头(买方),另一种是看跌行情做空头(卖方)。无论是做多或做空,下单买卖就称之为“开仓”。

【持仓】:在实物交割到期之前,投资者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和个人意愿,决定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而投资者(做多或做空)没有作交割月份和数重相等的逆向操作(卖出或买入),持有期货合约,则称之为“持仓”。

【平仓】:指期货交易者买入或者卖出与其所持合约的品种、数量和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合约,了结期货交易的行为。

【昨收市】:指前一交易日的最后一笔成交价格。

【开盘价】:当天某商品的第一笔成交价。

【收盘价】:当天某商品最后一笔成交价。

【最高价】:当天某商品最高成交价。

【最低价】:当天某商品最低成交价。

【最新价】:当天某商品当前最新成交价。

【结算价】:当天某商品所有成交合约的加权平均价。沪深300指数的结算价是当日收盘前一个小时成交价的平均价。

【买价】:某商品当前最高申报买入价。

【卖价】:某商品当前最低申报卖出价。

【价差】:两个相关联市场或商品间的价格差异。

【涨跌幅】:某商品当日收盘价与昨日结算价之间的价差。

【涨跌停板】: 指合约在1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出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涨停板额】:某商品当日可输入的最高限价(等于昨结算价+最大变动幅度)。

【跌停板额】:某商品当日可输入的最低限价(等于昨结算价—最大变动幅度)。

【最后交易日】:指可以在某一期货或期权合约月份中进行交易的最后一天,在最后交易日收盘时,所有空盘期货合约必须通过交割相关商品、金融工具或采用现金结算方式予以平仓或对冲。

【限价指令】:由客户确定价格限制或履约时间的指令。

【市价指令】:交易指令形式之一。即按照市场当时的最好价格立即(尽快)买(卖)某一特定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指令。

【质押】:指会员提出申请并经交易所批准,将持有的权利凭证移交交易所占有,作为其履行交易保证金债务的担保行为。权利凭证质押仅限于交易保证金,但亏损、费用、税金等款项均须以货币资金结清。

【限仓制度】:是期货交易所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交易者和防范操纵市场行为,对会员和客户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的制度。

【大户报告制度】:是与限仓制度紧密相关的另外一个控制交易风险、防止大户操纵市场行为的制度。

【实控关系账户】:实际控制是指行为人(包括个人、单位)对他人(包括个人、单位)期货账户具有管理、使用、收益或者处分等权限,从而对他人交易决策拥有决定权的行为或事实。 上海期货交易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行为人对他人期货账户的交易具有实际控制关系:(1)行为人作为他人的控股股东;(2)行为人作为他人的开户授权人、指定下单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或者其他形式的委托代理人;(3)行为人作为他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或者行为人与他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一致的;(4)行为人与他人之间存在配偶关系;(5)行为人与他人之间存在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关系,且对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6)行为人通过投资关系、协议、融资安排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对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7)行为人对两个或者多个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8)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目前,各期货交易所执行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实行报备制度。

【程序化交易报备】:根据各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客户使用程序化交易应当事先向交易所备案。客户采取程序化交易方式下达交易指令,可能影响交易所、期货公司的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交易所或期货公司有权采取相关限制性措施。

程序化交易是指由计算机按照事先设定的具有行情分析、风险管理等功能的交易模型,自动下达交易信号或者报单指令的交易方式。

【逐日盯市制度】:是指结算部门在每日闭市后计算、检查保证金账户余额,通过适时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使保证金余额维持在一定水平之上,防止负债现象发生的结算制度。

【结算】:根据期货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格对交易双方的交易盈亏状况进行的资金清算和划转。

【套期保值交易】:套期保值指在期货市场上买入(或卖出)与现货市场交易方向相反、数量相等的同种商品的期货合约,进而无论现货供应市场价格怎样波动,最终都能取得在一个市场上亏损的同时在另一个市场盈利的结果,并且亏损额与盈利额大致相等,从而达到归避风险的目的。

【套利交易】:指利用指期货市场存在的不合理价格,同时参与期货与现货市场交易,或者同时进行不同期限,不同类别合约交易,以赚取差价的行为。

【保证金】:在期货市场上,交易者只需按期货合约价格的一定比率交纳少量资金作为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便可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这种资金就是期货保证金。在我国,期货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指期货交易者按照规定标准交纳的资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按性质与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两大类。结算准备金一般由会员单位按固定标准向交易所缴纳,为交易结算预先准备的资金。交易保证金是会员单位或客户在期货交易中因持有期货合约而实际支付的保证金,它又分为初始保证金和追加保证金两类。

 初始保证金是交易者新开仓时所需交纳的资金。它是根据交易额和保证金比率确定的,即初始保证金=交易金额调保证金比率。交易者在持仓过程中,会因市场行情的不断变化而产生浮动盈亏(结算价与成交价之差),因而保证金账户中实际可用来弥补亏损和提供担保的资金就随时发生增减。浮动盈利将增加保证金账户余额,浮动亏损将减少保证金账户余额。当保证金账面余额低于维持保证金时,交易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保证金,使保证金账户的余额)结算价×持仓量×保证金比率,否则在下一交易日,交易所或代理机构有权实施强行平仓,这部分需要新补充的保证金就称追加保证金。

【投机交易】:指在期货市场上以获取价差收益为目的的期货交易行为。投机者根据自己对期货价格走势的判断,做出买进或卖出的决定,如果这种判断与市场价格走势相同,则投机者平仓出局后可获取投机利润;如果判断与价格走势相反,则投机者平仓出局后承担投机损失。

【操纵市场行为】:是指参与市场交易的机构、大户为了牟取暴利,故意违反国家有关期货交易规定和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违背期货币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单独或合谋使用不正当手段、严重扭曲期货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交割】:指合约到期时,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合约所载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或者按照规定结算价格进行现金差价结算,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各交易所对现货商品交割都规定有具体步骤。某些期货合约,如股票指数合约的交割采取现金结算方式。

【交割结算价】:交割结算价是指在进行交割时用于商品交收时所依据的基准价格。不同的交易所,以及不同的实物交割方式,交割结算价的选取也不尽相同。郑州商品交易所的PTA、白糖和棉花期货采取集中交割方式,交割结算价是期货合约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结算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上海期货交易所均采用集中交割方式,但其交割结算价是该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大连商品交易所的所有品种均可采用滚动交割方式,滚动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配对日结算价;若在最后交易日之后进行的交割,交割结算价是期货合约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结算价格的加权平均价。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小麦期货可采取滚动交割方式,但对于滚动交割和最后交易日之后进行交割,交割结算价均为配对日结算价。交割商品计价以交割结算价为基础,再加上不同等级商品质量升贴水,以及异地交割仓库与基准交割仓库的升贴水。 交易所会员进行实物交割,还应按规定向交易所缴纳交割手续费。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采用最后交易日最后两小时成交价的加权平均价作为交割结算价。

【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的买卖双方于合约到期时,根据交易所制订的规则和程序,通过期货合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将到期未平仓合约进行了结的行为。商品期货交易一般采用实物交割的方式。

【期货转现货】:在两个均想利用各自的期货交易部位换取对方现货市场部位的套期保值者间进行的一种交易方式。亦称互换现货。

【现金交割】:是指到期末平仓期货合约进行交割时,用结算价格来计算未平仓合约的盈亏,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最终了结期货合约的交割方式。

【升水】:1)交易所条例所允许的,对高于期货合约交割标准的商品所支付的额外费用。

2)指某一商品不同交割月份间的价格关系。当某月价格高于另一月份价格时,我们称较高价格月份对较低价        格月份升水。

3)当某一证券交易价格高于该证券面值时,亦称为升水或溢价。

【贴水】:1)交易所条例所允许的,对低于期货合约交割标准的商品所少支付的一些费用。

2)指某一商品不同交割月份间的价格关系。当某月价格低于另一月份价格时,我们称较低价格月份对较高价        格月份贴水。

3)当某一证券交易价格低于该证券面值时,亦称为贴水或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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