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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乙二醇、聚乙烯、聚丙烯期货品种保证金收取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0-03-20 20:11 来源:中金岭南期货 作者:结算岗 点击: 0

尊敬的客户:

接大连商品交易所【大商所发〔2020〕121号】通知2020年3月23日(星期)收盘结算时起,将乙二醇期货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将聚乙烯、聚丙烯期货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

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23日(星期一)结算时起,我公司将乙二醇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由10%调整为15%,将聚乙烯、聚丙烯期货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由9%调整为11%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请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深圳金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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