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公司公告公司公告

转发大商所关于调整基差交易业务相关规则的通知

时间:2021-03-16 09:01 来源:中金岭南期货 作者:结算岗 点击: 0

各相关单位:

  根据场外市场“一圈两中心”建设规划,为进一步适应场外业务发展需要,优化基差交易业务管理,我所对基差交易业务规则进行了调整,即:废止原《大连商品交易所基差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基差交易业务交易商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基差交易业务纠纷调解及违规处理办法》,发布新《大连商品交易所基差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现将规则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大连商品交易所基差交易业务管理办法》.docx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年3月15日

 

 

 

相关文章:

联系电话:

0755-83472566

服务时间(交易日):

8:30-11:30

13:00-17:00

微信客服号

金汇财富APP

易星手机APP

微信公众号

手机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