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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清明节期间调整保证金收取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1-03-31 09:20 来源:中金岭南期货 作者:风控岗 点击: 0

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交易所清明节休市安排的相关公告,2021年4月2日(星期五)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4月3日(星期六)至4月5日(星期一)休市,4月6日(星期二)所有品种照常开市,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41日结算时起,上期所铝、锌、铅、镍期货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其他交易所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为了有效防范国内期货市场风险,我公司经研究决定41日(星期四)结算起,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调整如下:

1.上期所铝、锌、铅、镍期货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

2.其他维持不变。

如遇上述保证金收取标准与现行规定的保证金收取标准不同时,则按两者中较高的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深圳金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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