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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知识普及月】热线问答 | 关于基础设施公募REITs交易规定(二)(2021年第28期)

时间:2021-09-16 15:00 来源:中金岭南期货 作者:客服部门 点击: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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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者参与基础设施公募REITs大宗交易,申报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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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参与基础设施公募REITs大宗交易,申报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30接受意向申报;15:00至15:30接受成交申报。


二、投资者参与基础设施公募REITs交易,关于申报数量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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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参与基础设施公募REITs竞价交易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份或其整数倍,卖出余额不足100份,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参与询价和大宗交易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份或者其整数倍。

上交所可以根据市场发展需要,调整基础设施基金交易申报数量。


三、基础设施公募REITs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有何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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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于A股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基础设施公募REITs交易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这与投资者参与的交易所场内普通基金交易是一样的。


四、基础设施公募REITs交易的涨跌幅限制方面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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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股票交易一样,上交所对公募REITs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但是,投资者需注意,公募REITs上市首日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30%,非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REITs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涨跌幅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比例)。

来源:深圳投资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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